10月30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对外发布《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要求,“十四五”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积极进展,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。“十五五”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,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,有力支撑2030年碳达峰目标的实现。
“《意见》围绕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,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,重点对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应、传统能源稳妥有序替代,以及工业、交通、建筑、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提出具体要求,对加快在各领域各行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,统筹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意义重大。”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、新闻发言人张星介绍,《意见》在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能力、重点领域替代应用、替代创新试点三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。
在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,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。加快推进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,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。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,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。加快可再生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,推进柔性直流输电、交直流混合配电网等先进技术迭代,加快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电网。
《意见》要求,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。张星介绍,在工业领域,《意见》提出协同推进工业用能绿色低碳转型,引导工业向可再生能源富集、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有序转移,强化工业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,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应用,推广可再生能源中低温热利用,探索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。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在数据等新兴领域的应用,《意见》提出统筹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,推动5G基站、数据中心、超算中心等,与光伏、热泵、储能等融合发展,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绿电直供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,提高“东数西算”等战略工程中的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。
《意见》还明确,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创新试点。“针对新技术,《意见》提出加快试点应用,开展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、绿色直供电、氢冶金和氢基化工技术应用等试点,支持园区、企业、大型公共建筑等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试点。”张星谈道,针对新业态,《意见》提出推动业态融合创新,推动工业、交通、建筑、农业、林业等与可再生能源跨行业融合,支持数字能源、虚拟电厂、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,鼓励促进可再生能源多品种、多领域、多形态替代的商业模式创新。
据悉,下一步,国家能源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可再生能源替代保障措施。张星表示,国家能源局将完善绿色能源消费机制,全面落实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要求。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,将消纳责任落实到重点用能单位。落实科技财政金融支持政策,利用好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有关政策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,支持可再生能源替代关键技术研发和试点应用等。(科技日报北京10月31日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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